0754 得手 (第2/2页)
李启铭则和另外三个人分成了两个小组,各自奔一家酒馆而去。等他们赶到酒馆儿的时候,发现酒馆里面除了几个宿醉未醒的酒鬼以外,就只剩下站在门口看热闹的老板了。
李启铭两人轻车熟路的从后窗跳进去,直接摸向酒窖。这个酒馆他来过几次,熟悉的很。
酒窖的大门上挂着一把大锁,看起来十分沉重。可是这可难不住李启铭两人。在李启铭手下,锁头很容易就被打开了。两人轻轻的打开门溜进去,再把门合上,开始摸黑在酒窖中寻找酒桶。
水手们最常喝的酒当属朗姆酒。他还有个名字叫做“纳尔逊之血”!
英国海军的海上称霸,是和喝酒密不可分的。大帆船上通常存在淡水,桅杆附近通常会有
一个淡水槽,名叫“海上甘泉”,不过航行一段时间之后,“海上甘泉”也会发臭或长满绿藻。
所以为了健康,水手们一开始常喝啤酒,德雷克时代,水手每日供应啤酒1加仑,大约4升半,相当于今天7、8瓶的量,不过早年的啤酒其实是一种麦酒,比今天要淡一些。保存不好的啤酒也会变质。
等到16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西班牙人把一种原产印度的植物引入西印度群岛,这就是甘庶,甘庶有一节节的茎干,一段段切开了埋在土里,很快能长出一大片。最可贵的这种东西能榨糖,运到欧洲,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利润比开采金矿还大!
甘蔗榨糖后剩下一种黑色的糖蜜,一开始没啥用,都被丢掉了,后来有人发现,糖蜜可以用来酿酒,经过蒸馏之后,会生产出一种琥珀色的口感浓烈的好酒,这就是朗姆酒。朗姆酒价格便宜量又足,得到皇家海军的一致热爱!
朗姆酒酒精度很高,通常可以达57%以上,后来英国水兵们曾发明了一种鉴定酒精度数的方法,把朗姆酒混上火药,用放大镜来烤,能着火的,肯定在50度以上。
至于为什么朗姆酒还叫“纳尔逊之血”那?那是据说特拉法尔加海战中,军神纳尔逊海军少将被法国人的狙击手击毙,英国人怀着沉痛的心情,把军神的遗体泡在一大桶朗姆酒里,想运回英国安葬。
结果甲板摆这么一大桶佳酿吸引了馋嘴的水手们的注意,他们居然打个小孔一点点的偷喝,等“胜利号”到了直布罗骆港,桶里的朗姆酒居然见底了!
当然这个说法也有异议,有人说纳尔逊是泡在威士忌酒里运回英国的,不过,从此朗姆酒就又有了“纳尔逊之血”的美称。不过能喝泡尸体的酒,这些水手们的口味可够重的!
而爪哇地区气候炎热湿润,适合种植甘蔗。所以当地酒馆自己也酿制了不少朗姆酒供应水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