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志向 (第1/2页)
萧远回到大厅,看到常明一脸的不高兴,而在他的座位上,坐着一个西装笔挺的青年,正在和飞跃战队的老胡眉飞色舞的聊着。【全文字阅读.】
那青年一回头,萧远认出来了,李川,楚楚的那位极品同学。
李川来的比较晚,他是刚到,一进来就看到这群‘大佬’了,他还很奇怪呢,这群大佬怎么坐在角落,他和老胡很熟,看到老胡身旁有个空位,立刻坐了过去。
“这有人了。”常明提醒他。
李川看了一眼,继续和老胡聊天。
常明又重复了一句:“我说这里有人了,你起来别坐。”
“常明是吧?有人怎么了?给我让个位置不行?我和老胡是多年的朋友,这一桌人,我至少也认识一大半,我坐在这里,难到不够资格?”
常明不说话了。
李川一脸得意,看都不看常明一眼,和老胡热聊。
萧远进来,一看常明的脸色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他也不在意,笑了笑,一指易小悠先前坐的那张桌子。
他走了过去,常明也起身,这时萧远看到,这贱人趁着起身的工夫,往李川的杯子里吐了一口痰。
惹谁也不能惹贱人,明刀好躲,暗痰难防。
“我们李家军这次绝对能进冠军杯了,我们……”
就在李川眉飞色舞说得兴起的时候,常明拍了拍他的肩膀:“位置让给你了啊,我走了。”
李川怔了一下,看着常明离去,脸上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拿起杯子,喝了口水。
这一口,喝得萧远都不忍看了。
李川吧嗒吧嗒嘴,似乎觉得味道还不错,又喝了一小口。
萧远浑身发恶,赶忙不看了。
“来,喝!”
萧远给常明倒了一杯酒,虽然常明是公认的贱人,不过在萧远眼中,他却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
常明拿过酒杯,一口喝光。
李川眯着眼睛看着萧远,萧远认出了他,他也认出了萧远。
原来这座位是这混蛋的,嘿,不过那又怎样?我占了你的座,你也只能忍气吞声!
李川越想越得意,忍不住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这水味道真不错,酸溜溜的。
李川品味着,一脸的陶醉。
崔仨站起,端着一杯酒,结结巴巴冲萧远说道:“朋,朋朋友,刚刚不知,望海涵啊。”
这桌还有人,崔仨和安石都在这呢,他们不是被人赶过来的,他们是自己‘让’过来的。
“没什么啊,不过看来咱们真是有缘,所以这杯酒,得喝。”
萧远笑了笑,拿起酒杯,一口喝光。
常明哼道:“这杯可不算啊,这杯是你和他喝的。”
“可以。”萧远大笑,又倒了一杯酒。
今天参加易小悠生日会,让萧远想通了很多事情,所以他现在的心情,非常不错。
崔仨小声问道:“朋友,您到底是谁啊?”
他太好奇了,能让杨峰亲自过去,他脑子里现在充满了问号,非常想知道萧远的身份。
常明一咧嘴:“连他你都不认识?常远,我弟弟。”
这贱人,一向爱占便宜。
萧远一笑,道:“萧远。”
“哦,萧远,萧萧萧萧萧!”
崔仨眼睛直了。
在一旁安静喝酒的安石霍地站了起来,双手握拳,满脸激动。
他是易小悠的粉丝,但他更是萧远的铁杆粉丝,如果让他选择一个的话,他绝对毫不犹豫选择萧远。
“签名!”
和发怔发傻的崔仨不同,安石用最快的速度将签名本取了出来。
萧远拿起笔,刷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所有职业选手里面,签名最不值钱的是‘叶越’,别看叶越一脸冷淡,但她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给粉丝签名,她不止被粉丝包围时会签,而是回到家,还会签,她经常一签就是好几天,所以她的签名,流传甚广。
所有职业选手里面,签名最值钱的是舞狂沙和萧远,他们俩的情况差不多,签名数量极少,相比之下,萧远还好点,如果被粉丝碰上,认出,他就会签,但舞狂沙不同,舞狂沙就算被一群粉丝包围,也绝不签,据舞狂沙自己说,他的签名,从出道到现在,还没超过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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