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节 巴尔干风气云涌 (第2/2页)
正在这个当口,奥匈帝国在临近塞尔维亚边境的波斯尼亚安排了一场军事演习。所以说不作死不会死,这时候塞尔维亚已经是充满了氢气的大气包一个,你非凑上去借个火,不烧你个少皮没毛对得起观众吗?当然这些观众也不是什么好鸟,特别是德国大胡子威廉,压根就是打算借机挑事的小流氓,等奥匈和塞尔维亚一开打就迫不及待的踹高卢公鸡的屁股,然后牛牛和熊二当然得拉偏架,一顿胖揍之后,哥几个就撕衣服扯头发的打作一团了,当然这是后话。
奥匈帝国的皇储斐迪南大公,带着媳妇儿索菲到波斯尼亚检阅演习,并访问萨拉热窝。斐迪南大公一方面想炫耀一下武力,想让波黑人认识到奥匈帝国的强大,另一方面则是想显摆显摆他的媳妇儿。
斐迪南大公是奥匈帝国皇帝弗兰茨的大侄子,而弗兰茨皇帝的皇后就是那个著名的茜茜公主,皇帝跟皇后有一个独生儿子鲁道夫大公。但这位太子爷是个情种,开枪打死了17岁的小情人,然后自杀殉情了。你说外国的皇太子得多浪漫,你当了太子,将来就是帝国皇帝,皇后是谁不重要,但是情人还不是自己选啊,偏偏要因为失恋玩罗密欧与朱丽叶?皇太子一死,当侄子的斐迪南大公就成了奥匈帝国皇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后面还有温莎公爵爱江山更爱美人的风流韵事,这皇位在欧洲人眼里似乎也就是个职位而已,爱干的话就干干,不爱干反正有的是兄弟,实在不行还有姐妹们帮衬,女王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而且欧洲皇室都是一个大家族,血缘关系近点的,自家没有继承人让别的国家的皇族来继承也是可以的,当然这对于中国的皇家来讲是不可想象的事儿。天可怜见要是李治下面一辈的皇子都死光光了,让和亲吐蕃的李雪雁(文成公主)和送葬干部的后代来继承大唐皇位,如果按照欧洲皇室的习惯完全可以接受,不过估计李治就算一把火烧了长安城也不会接受这个继承人,他不烧他老子李世民也得从陵墓里跳出来烧。
斐迪南大公把媳妇儿带来是因为只有在这儿,他的媳妇儿才能得到大公夫人应有的尊重。在哈布斯堡王朝的首都维*也纳,没有任何人尊重索菲这位未来的皇后。当初大公要娶索菲为妻的时候,皇帝曾强烈反对,因为她没有皇家血统。
索菲出生于一个没落的捷克贵族家庭,虽然不是平头百姓,但因为家里穷,贵族的场面已经撑不下去了,索菲就在一位奥地利大公夫人家做侍女。这个大公夫人特别想把自己的闺女嫁给斐迪南做皇太子妃,将来当皇后。但是,斐迪南偏偏没看中大公的女儿,反而跟她的侍女一见钟情(可见选择一个好的陪衬是多么重要啊,建议喜爱自拍的女生能和自己班里长得朴实点的女生合照,比起美颜软件更有效果)。斐迪南经常去拜访大公夫人,但不是去追求大公夫人的女儿,而是追求已经30岁的侍女。这样一来,大公夫人一气之下就把索菲给辞退了(忘了毁容了)。可是,斐迪南依然追求索菲。上演了一部现实版的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故事。
这事儿终于被老皇帝知道了。斐迪南很坚决,跟自己的叔叔进行了一场意志上的较量,一直斗了两年,最后老皇帝对这件事感到厌倦,同意斐迪南跟索菲结婚。但他们之间有一个约定,索菲的后代不能做奥匈帝国的皇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被迫出席哈布斯堡王朝的秘密内阁会议,当着皇帝、奥地利大主教、匈牙利大主教、政府各部大臣、哈布斯堡王朝所有大公的面,郑重宣誓:他与索菲的后代及后代的后代都不继承皇位。
其实不仅是哈布斯堡家族这么做,当时的欧洲皇室成员绝对不能跟没有皇家血统的人通婚,只能是各国皇室之间通婚。
虽然比不上新罗人发明的金氏家族内婚制来的惊世骇俗,但是这种小范围的通婚难免会造成遗传学上的缺陷,好在现在的欧洲皇族已经大量和平民通婚,不然几百年后只能去智障儿童福利中心去找皇室继承人了。话说回来,作者一直在奇怪大韩民国整天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把粽子、跳绳的这些舶来品当自家的宝贝,这皇族内婚制这么既有民族特色又有看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怎么会视而不见呢?怪可惜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