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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乱舞了(二合一)

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乱舞了(二合一) (第2/2页)
  
  听到林云的话,巨剑兄贵一下子就陷入了沉默之中了。
  
  不过在过了一会之后,他最终还是说道,“我叫格斯。”
  
  然后就开始简单地说一下自己的故事了。
  
  他以前曾经是帝国南边的边境亲王领那里的雇佣兵,后来被当地的一个比较有名的名为鹰之团的雇佣兵拉拢,加入了里面。
  
  他和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是好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挚友地存在,他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
  
  边境亲王领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虽然说也有收到帝国册封,不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自封。
  
  “是的,我们这有亲王。哎呀,去年我们还有一打呢!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很流行。”一个肮脏农民诉说着。
  
  在这些土地上拥有主权的地方统治者被统称为边境亲王,这片土地也因此得名。每一个亲王都会统治一个小王国,这个王国有一个享有盛誉的、过分夸张的公国头衔,但要是在文明程度更高的国家,这个王国通常很难称得上是骑士的封地。
  
  大多数亲王都有一个法庭,一群随从,他们帮助亲王管理他的公国,以换取回报,或者直到他们有足够的权力取而代之。
  
  宫廷的大小确实随着公国的大小而增大,但关联性不强。
  
  这更依赖于亲王的个性。大的宫廷往往意味着软弱的亲王需要支持。一个非常小或根本不存在的宫廷也往往意味着软弱,因为亲王觉得他不能让任何人拥有真正的权力。
  
  在边境的亲王们中,大大小小的宫廷是很常见的。
  
  有些亲王坚持把与其他亲王的交往称为“国际外交”,这些亲王显然夸大了他们自己的重要性。
  
  比较现实的是在与其他亲王打交道时以当地关系比划,在与真正的国家,如巴托尼亚或帝国打交道时准备好“国际”的礼节。
  
  每个人都认识到,最重要的关系是与其他亲王的关系,因为旧世界的主要国家并不认为这些小国有多重要。
  
  因为帝国的一个市长,都可能比大多数亲王拥有更多的权力。这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态度了。
  
  然而,边境亲王们的政治是非常激烈的,因为赌注很小。一个失去公国的亲王,在经历了几场幸运的战役或一次幸运的暗杀后,或许又能得到一个新的公国。
  
  因此,有很多亲王认为,为了攫取更多的权力或安全,不惜一切代价非常值得。在这一地区,谨小慎微的僵持和小心翼翼的和平非常罕见。
  
  这使得这儿的生活令人气血沸腾,极不平静。
  
  而之所以会称之为亲王,或者说,戏称为亲王,是因为曾经有一个快到50岁的雇佣兵成为的领主,却是。。。。自称为现在年龄不到30岁的卡尔弗兰兹的私生子。。。。。这就是亲王的名头了。。。。。。
  
  总之,在那里,佣兵团成为一个“国家”的军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而在边境亲王领的米特兰公国,将鹰之团收编了,作为团长的格里菲斯,甚至从一个平民,慢慢地晋升到了伯爵。
  
  然后不可避免的,自然就是卷入了各种政治斗争之中了,格斯并不喜欢这些政治斗争,他认为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然后,格斯就离开了鹰之团,准备重新一个人到处流浪了。
  
  只是。。。。。格里菲斯却是认为,这是格斯背叛了他,他试图挽留格斯。
  
  当年,格里菲斯之所以能够将格斯收入鹰之团,是因为在他和格斯的决斗之中赢了,所以格斯就成为了他的“人”了。
  
  只是,本身格斯和格里菲斯的实力仅在一线之间,在加入了鹰之团之后,格斯要不就是在断后的时候,将对方砍崩了,要不就是在冲锋的时候,将对方砍崩了,总之,有他在,基本上就是砍崩对面。
  
  所以。。。。这“经验”自然就比较多了。
  
  也因为这样,所以这一场决斗,自然就是格斯胜利了。
  
  长时间在桌子面前,工于心计的格里菲斯很显然根本就比不上身经百战的格斯。
  
  然后格斯就这样离开了鹰之团。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因为他的离开,格里菲斯感觉格斯“抛弃”了他,然后为了求安慰。。。。他跑到了米特兰国公主夏洛特公主的床上求安慰了。。。。。
  
  虽然说夏洛特公主本身也喜欢,俊美,并且“完美”的格里菲斯。
  
  但是,奈何的是。。。。。夏洛特公主的父亲是一个女儿控,而且还是。。。。。鬼父级别的那一种女儿控,然后。。。。。当年为了让鹰之团有足够的资金,格里菲斯甚至奉献了自己的后门。。。。。
  
  总之,非常剑风。。。。。
  
  所以,在看见格里菲斯这家伙“侮辱”了他的宝贝女儿,这怎么能忍。
  
  于是,就这样格里菲斯就直接被鬼父国王囚禁了起来,并且将他的手筋脚筋,舌头,反正一大堆的东西,全部给剃,总之,有多狠,就要多狠地折磨格里菲斯。
  
  而鹰之团自然也是一下子就从“正规军”变成了“叛军”到处被追杀。
  
  因为米特兰公国变得“和平”了一些,所以格斯就跑到了别的国家去继续当雇佣兵了,一直到1年之后,这才回到了米特兰公国,想要看看鹰之团。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他听到的是这样的情况。
  
  在和鹰之团重新汇合了之后,在夏洛特公主的帮助之下,格斯和鹰之团成功地救了格里菲斯。
  
  然而,这却是真正的噩梦。
  
  因为久经折磨的格里菲斯已经无比虚弱,什么都做不了,完全就是一个废人了。
  
  而在见识到在面临“绝望”,也就是第二次遇见使徒的时候,格斯那“英勇无畏”的样子,格里菲斯他湿了,啊不对,是酸了。
  
  他前所未有地渴求着力量,然后。。。。。根据格斯的说法,反正就是一个奇怪的石头动了,然后太阳仿佛被吃了一般,变得漆黑无比,他和鹰之团的人身上,都多了一个烙印,听说,那是代表着祭品的烙印。
  
  大量的怪物出现在他们的周围,然后玩弄着他们,吞噬着他们,最终,只有他还有另外一个鹰之团的队长存活了下来,哦,还有当时跑去装水,不在现场的游荡者。
  
  其他人,全部都死了,而格里菲斯,也就成为了似乎名为神之手的存在。
  
  而这,就是他为什么想要寻找神之手的原因了。
  
  他想要杀死格里菲斯,为鹰之团的人报仇。
  
  听完了格斯的话,林云差不多也就重新了解了一下大概剧情了。
  
  格斯啊,可以说是林云这一代,基本上看漫画的人都知道的存在了。
  
  没有别的,就一个猛汉嘎子。
  
  烙印战士,这可以说是一部分非常老的漫画了,不过却是年老逢春,在出了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才开始火了起来,虽然说只是火一点点。
  
  最少,就林云所知道的,玩DND跑团,拿巨剑作为主要武器的战士,野蛮人,或者是其他职业,他们的名字都叫做。。。。。格斯。
  
  可想而知,格斯的知名度了。
  
  只不过,就如同所说的,这是一部比较老的漫画了,也因为这样,所以。。。。林云虽然说记得嘎子,但是却几乎不记得太多的东西了。
  
  至于说为什么叫做嘎子,这是因为格斯这个名字,在霓虹语喊出来的时候,空耳跟嘎子很像,所以就很亲切地就叫嘎子了。
  
  不过。。。。林云嘴角还是微微抽搐,剑风传奇居然和中古战锤混合在一起了,并且,看上去。。。。。。剑风传奇发生在边境亲王领,似乎还真有理有据啊。
  
  毕竟那里本来就是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有,吸血鬼,野兽人,混沌腐蚀势力,甚至隔壁的被称为恶地的地方,还有一大群的绿皮存在,可谓是非常丰富呢。
  
  对,尤其是在那边的另外一边,有着大量的绿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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