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蔡状元又立了个FLAG (第2/2页)
可安馥珮神色认真,不紧不慢地点头,“没错。”
半点也不像开玩笑。
郑朝宗又好奇地盯着瓶中的药水,“这些紫色的液体,是什么?”
安馥珮道:“它们是植物的生长促进剂,还含有植物生长所需的养料。有点类似在母胎中包裹着婴儿的羊水,这可以称之为植物的羊水,有了它们,不但根块能加速生长,而且可以长得特别茁壮。”
郑朝宗闻所未闻。
安馥珮不但懂医,难道还懂作物?
农房里面,安馥珮已经布好灯带。
这项种植技在末世丧尸纪已经很成熟了。
当所有的药瓶放入位置之后,安馥珮合上玻璃罩子,打开灯带,灯带便发出带着特殊能量体的蓝光。
郑朝宗盯着这些光,“这……这些蓝色光也能加快地金莲生长?”
安馥珮道:“对,蓝光能促进植物产生更多的叶绿素,帮助幼苗更好地吸收和利用光合作用中的能量,使得植物更快地生长和成熟。”
郑朝宗的脑子已经一团浆糊。
什么叶绿素,什么光合作用,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郑朝宗脑子中的问题更多了。
而再看看安馥珮,谈起这些高深莫测的东西,一脸平静,好像都是些很简单,很理所当然的东西。
好吧,如果让郑朝宗继续问下去,他三天三夜都问不完那么多的问题。
总而言之,安馥珮很笃定,那么应该是可以在两天内得到一千斤湿的地金莲吧。
一切弄妥之后,安馥珮便让郑朝宗出去了。
“别看了,”她提醒他,“看多了对眼睛不好。”
郑朝宗只好依依不舍地,带着满腹疑问出了茅屋。
这天晚上,留下小伍和小泗守着这座茅屋。
郑朝宗一个晚上都没睡好,翻来覆去的,睡睡醒醒。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刚亮就跑到茅屋里去。
结果,他震惊地发现,瓶子里的块茎已经齐刷刷长出约两寸长的幼苗了,而且块茎上长出了许多类似胡须的根。
郑朝宗激动地大叫出来:“长了!地金莲真的长了!长出幼苗了,长得得很高很高了!”
他这么一叫,花红、胡雪丹、小泗他们全都跑进来看了,看见长势喜人的绿油油的地金莲幼苗,一个个全部欢呼起来。
花红尤其欢喜,因为安馥珮可是她家小姐呀!
花红的脸蛋红扑扑的,虽然搞不清自家小姐缘何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但总而言之,只要小姐好,花红就高兴。
过了好一会,安馥珮才打着呵欠到茅屋来。
看到兴奋激动的大伙,安馥珮的心情就好像看到一群小学生一样。
这么一点点的成就,就能让他们这么雀跃吗?
让一个人高兴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对于安馥珮来说,地金莲长出两寸长的幼苗,完全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就好像米放在电饭煲中烧,过半小时会烧熟一样简单。
独独泽王淡定一些,只看了一眼长势喜人的地金莲幼苗,就回过头来找安馥珮的身影。
他那如妖似仙的迷人桃花眼往四下里一晃,一下子就看见了倚在门框中的伊人,他眼尾氤氲着笑,“先去吃早饭吧?好吗?然后再说说,接下去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