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朱允炆的小心思 (第1/2页)
武英殿。
龙案后,朱元璋端坐着。
他旁边一左一右侍立着朱允熥和朱允炆。
跟往常一样,祖孙三人一起批阅奏疏。
惠王朱允炆精神极好,隐隐有些自得。
听说他今天干了一件事,深的朱元璋的欢心。
起因是老朱出去散心,也不知道朱允炆怎么知道的消息,很快出现在身边,祖孙二人一同微服出巡。
恰好在大街上,碰到五城兵马司巡逻的官兵捉拿盗贼。
一共抓了七个人。
朱允炆徐徐过目上下打量了一番七人,随即对朱元璋说:“皇爷爷,这七人有六个是盗贼,其中一个不是盗贼。”
听到有人被冤枉,朱元璋立马让应天府开堂审案,他在幕后旁听。
结果真如朱允炆所说,七個人六个是盗贼,有一个是被冤枉的。
朱元璋大为惊讶,问:“你是如何知道的?”
朱允炆答道:“《周礼》听狱,色听为先,此人眸子晾然,顾视端详,是以知其不是盗贼。”
他这一波操作,展现了他的眼力和能力。
朱元璋很高兴,当众夸赞惠王学富五车。
朱允熥怀疑,这小子故意在老朱面前作秀。
首先,朱允炆是怎么知道老朱出去散步,然后意外邂逅的?
其次,七个盗贼那么巧出现,会不会是剧本?
如今惠王府和吴王府,都有各自的幕僚团队,想搞个剧本,难度不大。
在皇太孙的竞争中,吴王府压惠王府一头,朱允炆难免会搞些歪点子。
也不知道老朱怎么想的......
读到刑部的一道奏本,朱允炆说道:“皇爷爷,孙儿以为《大明律》中有七十三处条文过分严苛,应当修改。”
修改大明律?
朱允熥心说好家伙,这小子是判案上瘾了?
《大明律》最早是老朱当吴王时,命李善长和刘基仿《唐律》编成《律令》四百三十条。
后来大明立国后,命刑部尚书等人在《律令》基础上详定《大明律》,颁行天下。
先前有过两次修改,最近一次是两年前。
朱元璋道:“你说说看。”
对他而言,律法是维护大明长治久安的法宝,不完善就得修改。
当然也只能在洪武朝修改,后世之君不能随便改动,定律轻改容易动摇国之根本。
终大明一朝,朱元璋定的大明律,再没有改过,有补充的,也只是单独附加条例。
“孙儿参考了《礼经》及历朝刑法,做出了一些修改,请皇爷爷过目。”
说着,朱允炆从袖子中掏出一份早已写好的条陈。
太子朱标性格仁厚,对刑狱的判决多以减省为主。
朱允炆有样学样,在学习他爹朱标。
果然,朱元璋看了深有感触,采纳了改动《大明律》的建议。
开府之后。
朱允炆成了朱允熥的劲敌。
他的惠王府中,每日拜访的文官来往不断。
两位皇孙不是藩王,而且洪武朝对藩王和官员交往几乎没有限制。
毕竟朱元璋的二十多个儿子,基本个个都和勋贵联姻。
朱元璋也规定,官员路过藩王封地,必须去王府拜见,躲着不拜访就是有罪。
明朝朱棣当上皇帝后,才要求藩王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完全禁止藩王和朝中官员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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